据南通市物价局有关人员介绍,南通市率先在江苏省内推出了差别水价的措施,对南通市23家高能耗、高污染企业,提高供应自来水水价,旨在通过行政和经济的手段,提高环境行为较差企业的运行成本,促使这些企业下大气力来改变高耗能、高污染的行为。
同时,南通市决定对高耗能、高污染企业执行差别水价,提高污水处理费标准。其中,对在2008年度企业环境行为评级为红色等级的南通开发区清源工业废物综合处置厂、南通市XXX染织有限责任公司、南通XX漂染有限公司等18家企业,在随着自来水水费征收的污水处理费中,在现行标准基础上每立方米提高0.3元;对在2008年度企业环境行为评级为黑色等级的南通XX印染有限公司、南通XX染织服饰有限公司、南通XX拉绒整理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在随自来水水费征收的污水处理费中,在现行标准基础上每立方米提高0.5元。
以南通XX印染有限公司为例,这家企业每年污水排放量为10万吨,按每吨污水征收处理费提高0.5元来计算,这家企业每年将要多交5万元的污水处理费。此项政策将从经济利益的角度激励了企业治污的积极性。
南通市物价局还规定23家执行差别水价的企业,当环境行为评级达到黄色等级或者以上等级之后,污水处理费征收即按正常标准执行。
南通市物价局明确,对污水“零排放”企业等给予减免污水处理费等方面的优惠,以鼓励企业加大污水处理设施投入,推动资源循环利用和生态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