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4日宣布,从2011年2月1日起,上调该省月最低工资标准,其中一类地区从960元调整为1140元,增加180元,上调幅度达18.75%。这次上调后,江苏成为新年继北京后第二个宣布上调最低工资的地区,也超过上海广东浙江成为全国目前最低工资(一类地区)第2高的省份。这次上调后,南京等属于一类的地区月最低工资仅比北京的1160元少20元。目前全国几个发达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分别为广东1030元,浙江1100元,上海1120元。 新的江苏月最低工资标准 (调整从2月1日起实行) 地区 新标准 比原标准增加 增幅 一类地区 1140元 180元 18.75% 二类地区 930元 140元 17.72% 三类地区 800元 130元 19.4% 新的江苏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一类地区从7.8元调整为9.2元;增长17.95% 二类地区从6.4元调整为7.5元;增长17.19% 三类地区从5.4元调整为6.5元;增长2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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