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目的 制定仓库物料、半成品之收发及不合格品处理控制程序。 2.0范围 2.1本程序适用于公司仓库内的原料、半制品发放、收存及不合格品控制。 2.2本程序不包括进货的入仓,进货入仓参见“进货控制程序”。 2.3本程序不包括成品的收发,成品收发参见“成品付仓及付货程序”。 3.0定义不适用 4.0相关文件 4.1搬运、贮存、防护和盘点控制程序。 4.2过程控制程序。 5.0职责 5.1仓库负责仓库物料发放控制及不合格品处理。 5.2品检科负责退仓物料及不合格品的鉴定。 5.3相关厂长负责审批相应不合格品的废弃及加工处理。 6.0相关记录 6.1出库单。 6.2入库单。 6.3不合格品处理单。 7.0内容 7.1发放物料 7.1.1领料车间接仓库员知后,由领料人去仓库领取物料/半制品。 7.1.2仓库员按商务下发的订单或“生产计划明细单”填写“出库单”并发放物料。 7.1.3领料人收到所需的配件及数量,需点收及在“出库单”上签收作实。 7.1.4发出物料要遵守“先入先出”原则。 7.2收料入库 7.2.1仓库员收到物料后填写“入库单”,核对单据及实物,检查内容包括:--物料名称--数量--检验标识--包装等 7.2.2检查无误后,仓库员签收,物料放入仓库指定位置存放,并登记入相应的“帐本”上。 7.2.3检查如不相符,付仓部门应作纠正,如仅是数量有出入,则以实收数为准。 7.2.4完结之“入库单”须分发给相应部门。 7.2.5仓库员收到物料后按商务下发的订单或“生产计划明细单”备好物料后通知相关车间领料。 7.3不合格品处理 7.3.1仓库负责人收到不合格品和“不合格品处理单”时,须按单点收,如无问题签收作实,如发现数量不符,须在单上注明后签收。 7.3.2若退料部门在单上注明更换物料,仓管员须根据该单发料及变动相应之帐本。 7.3.3仓存品如出现不合格,须将其入放于不合格区,并予标识。 7.3.4由仓库经手人填写“不合格品处理单”,交品检科鉴定,相关厂长审批处理。 7.3.5所有不合格品由相关厂长安排人员按“不合格品处理单”进行处理,处理方法如下:--废弃:没有利用价值,放在报废区,仓库员报告品检科鉴定后,经审批作废弃处理。--加工:可加工后使用的物料,指定负责部门加工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