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为了能保证成品检验的有效实施,防止未经检验或不合格品流入货仓。 2.范围 本公司生产之成品检验均适用。 3.权责 3.1生产部:对待验的产品送至待检区,对不合格品进行返工,检验合格品送至包装区包装。 3.2品管部:负责成品的检验、报表的填写及不合品报告的分发。 3.3成品仓:负责合格品的入仓。 4.作业内容 4.1生产部检验后产品,放置整齐,标识好数量,将其送到待检区,并通知品管员检验。 4.2 QA接到通知后,首先核对生产施工单,看生产施工单是否有特别要求,同时准备好样板等相关资料。 4.3QA根据送检数量,依照MIL-STD-105E(Ⅱ)单次抽样计划进行抽检,抽样时要掌握均衡度,所抽取样品要能反映出整批货的品质状况。 4.4QA按“成品检验标准”进行检验和判定,对不能判定的及时反映给品管组长进行确认,如果组长不能确定的则上报至主管。 4.5检验完后,QA及时填写成品检验报告,报告要填写规范。 4.6判定方式 4.6.1合格,QA在标识卡上盖上“合格”印章,并通知生产包装组可以包装。 4.6.2不合格,由QA插上“不合格标识卡”,将不合格报告复印一份至生产部,生产部可以申请MRB进行处理,相关部门达成一致后,签字确认后交品管部。QA根据处理结果对货物进行重新标识。 处理结果为特采时,QA取下“不合格标识卡”,在成品标识卡上盖上“合格”印章;结果为返工时,由生产部主管安排人员进行返工。 4.6.3生产部返工后之货品需经QA重新检验,合格后方可包装入库。 5.支持性文件 5.1成品检验标准 5.2抽样计划表 6.表单记录 6.1成品检验报告
验厂咨询请致电奥地特(AUDIT)0512-66355405或发送邮件至service@ccsrcenter.com;国内权威咨询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