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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责任基础条款解读之工作时间 |
7.1企业应该遵守适用法律及行业标准有关工作时间的规定,企业应当保证职工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经与工会和职工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7.2若企业与工会组织通过协商达成集体协商协议,企业可以根据协议要求职工加班以满足短期业务需要,任何此类协议应符合7.1规定。 7.3除非符合7.2条规定,所有加班必须是自愿性质。 7.4企业应该按法律规定,为加班职工支付加班时间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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