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所有产品的加工现场进行审核。当生产场所分散存在时,如某一现场的审核不足以全面了解公司生产过程时,则所有相关的其他设施都应进行审核。完整的细节应在审核报告的公司简介中记录。 审核范围应包括企业的完整活动(例如不同生产线生产同一种产品,产品既是供应商品牌,也是零售商/批发商品牌),不能仅包括生产零售商/批发商品牌产品的生产线,审核范围应该在开始阶段的初步风险评估之后确定,而且审核范围可以在风险评估之后进行修改(例如后续的活动会影响目前审核范围内的某项活动)。 例1:对于一个生产冰淇淋的公司,审核范围应参照产品类别4(乳制品)和技术类别B(杀菌),D(冷冻/冷藏)和F(调配/包装)。 例2:对于一个生产新鲜馅饼的公司,使用自制的馅料(如肉、奶油、番茄),审核应参照产品类别7(复合产品)和技术类别B(杀菌),D(冷冻/冷藏),E(气调包装)和F(切片/调配/填充)注意:根据公司的具体工艺,技术类别可作增加或删减。 IFS Food 第6.1版 新产品类别 | 1. 红、白肉,家禽及肉制品 | 2. 水产及水产品 | 3. 蛋及蛋类产品 | 4. 奶制品 | 5. 果蔬 | 6. 谷物、谷物产品、烘焙产品、糕点、糖果、小吃 | 7. 复合产品 | 8. 饮料 | 9. 油脂 | 10. 干燥食品、其他食品原料和配料 | 11. 宠物食品 |
IFS技术类 别 | IFS加工步骤- 包括加工/处理/使用/储存 | 考虑了产品风险的技术分类 | A | P1 | 杀菌(如罐头) | 以杀灭致病菌为目的的杀菌方式 (最终包装产品):最终包装中的杀菌(如高压灭 菌)产品。 | B | P2 | 巴氏杀菌、UHT/无菌灌装、热灌装,其他巴杀技 术,如高压巴杀、微波 | 以降低食品安全危害为目的的巴杀 (和UHT过程)。 | C | P3 | 食品辐照 | 已加工的产品:通过食物保藏技术和其他加工工艺 以改变产品形态和/或延长保质期和/或降低食品安 全危害为目的的处理过程。 注意 - 例外情况:虽然辐照目的是破坏微生物,也 归于此类别。 | P4 | 保存:盐渍、卤制、糖渍、酸化/酸渍、干制、烟 熏等,发酵、酸化 | P5 | 蒸发/脱水、真空过滤、冻干、微孔过滤(孔径小 于10 μm) | D | P6 | 包括储存在内的冷冻(–18 ℃以下)、速冻、冷 藏、冷却过程和低温储存。 | 保持产品完整性和或安全性的系统的处理方式:包 括消除和/或预防污染的处理措施在内的以保持产 品质量和/或完整性为目的的处理过程。 | P7 | 抗菌浸泡/喷雾、熏蒸 | E | P8 | 气调包装、真空包装 | 预防产品污染的系统和处理措施。 在处理、处置和/或加工和或包装(如气调包装) 中,通过高清洁控制和/或特殊设施预防产品污 染,特别是微生物的污染。 | P9 | 通过高标准的卫生控制和/或在操作、处理和/或加 工过程中使用特殊的设施,如无菌室技术、“绝尘 室”,以食品安全为目的的车间温度控制、清洗后 消毒、正压系统(如小于10μm过滤)等以预防产 品污染,特别是微生物污染的过程 | P10 | 特殊的隔离技术:如反向渗透过滤、活性炭过滤 | F | P11 | 蒸煮、烘焙、装瓶、半流体产品填充、酿造、发酵(如酒类)、干燥、油炸、烘烤、挤压、搅拌 | A、B、C、D、E中没有列出的其他操作、处理和 加工过程 | P12 | 包衣、裹粉、打浆、分割、切片、切丁、分割、调 配/混和、填充、屠宰、分选、包装、控制条件(空气)下的储存(除温度)。 | P13 | 蒸馏、纯化、蒸煮、水煮、氢化、碾磨 |
注意:只有技术类别(A到F)用于确定IFS审核范围。加工步骤(P1到P13)仅用于确定审核时间。
验厂咨询请致电奥地特(AUDIT)0512-66355405或发送邮件至service@ccsrcenter.com;国内权威咨询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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